過去許多僱主在招募時,薪資僅標註「面議」,求職者去面試才發現根本是低薪工作,立法院9日三讀通過,就業服務法修正案,明訂本薪未達4萬元的職缺,招募時要公開薪資範圍,不可以寫面議,否則最高可罰30萬。使用求職網站搜尋職缺,薪資部分時常會看到「面議」,不會有明確數字或範圍區間,不過可能這將成為違法行為。因為立法院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,表明徵才薪資如果低於4萬不能打著面議的名號,得公開數字,否則可以罰6到30萬。民眾:「假如他還是寫22K-39K之間,那樣的話我去老闆那邊,他跟我說我還是22K,那不是還是一樣的,我不會看表面上的薪資,而是看未來的發展到底是如何,4萬以下他未來還是可以(往)上的話我覺得還是可以。」畢竟不少求職者滿心期待去面試,到了現場面議時才發現薪資根本不符合預期,勞工團體也統計發現,高達7成寫著面議的職缺,薪水低於4萬,期望修法可以讓他們不要白跑一趟。民眾:「可能我去面談之後,這個薪水不是我想的那我可能就會覺得覺得怎麼會來,然後可能雇主會覺得說當初就是這樣子,那你應該要想清楚。」不過資方仍然有規避方法。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:「薪資區間可以寫得大一點,領到3萬8的新鮮人實際上沒有這麼的多,資方還是有一些可以稍稍調整的一些模式。」人力銀行分析,新法有助於解決青年低薪,不過也有些資方認為,如果是低底薪、高獎金的業務性質工作,在求職網上帳面數字不會太好看。法規公告後,4萬以下職缺薪資要公開,小氣老闆也跟著現形,求職者可以自己斟,至少勞資之間資訊更加對稱。更多 TVBS 報導薪資未達4萬職缺禁寫「面議」 違者最高可罰30萬 觀光客必拍證件照 揭南韓求職殘酷真相 新鮮人「試用期」平均月領28k 創5年新高 腦麻女孩花3小時筆試 「答案都錯」老闆卻感動錄取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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